帮办详解:购房办理天津蓝印户口有何条件
众多网友向网上帮办咨询在津落户问题,根据天津市户籍相关政策,外省市人员在津落户的方式共有三种:人才引进、蓝印户口、直系亲属投靠。
人才引进
凡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与本市正式注册的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有自己名下住房,可以到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政大厅申办人才引进落户,并且其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本人一起落户。
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学历的外省市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与本市注册的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准予在津落户,在津落户满三年的,准予配偶投靠落户。
蓝印户口
蓝印户口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购房和投资,对于蓝印户口学生在天津市初高中就读,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
天津市购房办理蓝印户口的条件为:外地户口或本地农业户口在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一次性付款购买8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在环城四区和汉沽区、大港区一次性付款购买6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在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一次性付款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携带商品房专用销售发票、契税完税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申请人及随登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证、照片、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未婚证明)、出生证等到住房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申报。
此外,义务教育阶段的蓝印户口学生,由外省市转入本市中学就读,依照《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执行》。蓝印户口学生转入天津市初、高中就读,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在哪个区县取得的蓝印户口,必须在哪个区县就读初中或高中。
津教委中〔2009〕6号文件《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中规定,凡在天津市参加普通高考的蓝印户口考生,须在报考前三年的10月1日前取得天津市蓝印户口,并取得天津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学籍校就读三年,持有天津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其他条件要符合国家和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投资办理蓝印户口的条件为:外省市单位、个人或本市农业人口在津投资注册并经营纳税的企业,在津有自己名下固定合法住所,投资200万元可登记一人蓝印户口,携带商品房专用销售发票、契税完税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照片、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缴费凭证、单位证明到住房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申报。投资登记蓝印户口的,只允许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资者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同时申报配偶及未婚子女,还需携带结婚证、出生证、二胎准生证等材料。
申请登记蓝印户口人员均须清户办理,即申请人已婚的,须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同时申报,3个及以上子女不予受理;申请人未婚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须本人和父母同时申报。
直系亲属投靠
直系亲属投靠政策又包括了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三种情况。只有符合相应条件,才能申请办理。
夫妻投靠政策对年龄和居住年限均有要求。外省市人员与本市非农业人口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在津居住10年以上的,可凭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在津居住证、户口薄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申报投靠落户。
其他省市无子女赡养的父母可投靠在津子女。外省市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其他省市无子女投靠,且子女户口均在本市的,准予在津落户。需要携带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及在津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办理申请。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已被收养,则其生父母不能投靠落户。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所在地落户。
未成年子女可投靠在津父母。外省市人员与本市非农业人口结婚,所生18周岁以下子女,已随父或母在外省市落户的,可投靠在津父或母。需要由父母与子女携带户主房本、户口簿、身份证、落户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结婚证、出生证等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办理,
新生儿落户
新生儿落户也是许多父母关注的问题,新生儿可随父母任一方落户。根据天津市户籍政策,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的,需由父母提交申请,并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登记。
若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的,新生儿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但必须取得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