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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有关问题解答

2010-06-23 18:04:24.

1、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科目、时间和满分分值等是如何规定的?

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将在6月26日、27日进行。考试的具体科目和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6日(周六)

上午

9:00—11:00

语文(含作文)

下午

2:00—3:10

化学

3:50—5:00

物理

6月27日(周日)

上午

9:00—10:40

数学

下午

2:00—3:40

外语(含听力测试)

在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五科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含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120分,物理、化学满分为100分。五科学业考试成绩累计560分,五科学业考试均实行闭卷考试。学业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命题,统一制订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体育与健康今年满分为22分,升学总分满分为582分。

2、考前考生应做哪些准备?

    ⑴调整好自己的作息时间以适应学业考试的时间安排。

    ⑵熟知各项考试规则并自觉遵守,尤其要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等。考生及考生家长应认真阅读市中招办《致考生及考生家长的一封信》。

    ⑶准备好必需的考试用品,如准考证、考试用条形码、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

    ⑷预先熟悉考点位置和到考点的路线,测算好路途所需时间。

3、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问题?

    ⑴预先熟悉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25分钟考生要在考点统一组织下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英语科目考试,下午2:00起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各科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⑵带齐规定的考试用品,如准考证、考试用条形码、允许携带的文具参加考试。

    ⑶不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物品的,要按要求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上,否则按违纪处理。

    ⑷答卷前,考生务必先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粘贴“考试用条形码”。

    ⑸答题时注意审题,弄清题意后再答题。仔细查看题号,不要漏题。

    ⑹非选择题作答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使用其它颜色的笔作答无效。选择题和作图部分使用2B铅笔涂写。

    ⑺考生必须将试卷的答案涂写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答在试卷上无效。

    ⑻考试期间如发生异常情况,包括遇到恶劣天气等,切记不要慌乱,考点会帮助考生妥善处理异常情况。

    ⑼每科考试结束,考生要尽快把精力转移到下一个考试科目。即使上一个考试科目考的不够理想,也不要长时间沉浸在上一个考试科目的情景中,以免影响后面的考试。

    ⑽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凡将手机和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等工具带入考场,无论做何种用途,一律按作弊处理。请考生和家长切记此项规定。

4、考生在填涂答题卡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⑴考生答题时一定要注意题号顺序,不要答错位置,更不要在规定以外的区域答题。要使用好草稿纸,并注意将答案誊写在答题卡上。

    ⑵考生在填涂信息点时,要使用2B铅笔,把相应信息点的小框涂满涂黑,注意避免划破答题卡。

    ⑶考生对已填涂的信息点做修改时,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信息点,擦时要小心,不要把答题卡擦破。

    ⑷考生要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与完好,不要折叠和损坏。

    ⑸考生作答选择题和作图部分时,用2B铅笔填涂或书写,非选择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要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在改错时不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⑹考生未按答题卡的涂写方法和要求答题而出现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参加英语科考试应注意哪些问题?

    英语科目考试包含听力测试部分。正式开考前25分钟,考生开始凭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考生不得自带接收工具。下午2:00听力测试开始,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以确保听力测试顺利进行。请考生特别注意不要迟到。

    英语听力测试试题在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广播(调频101.4兆赫、中波1071千赫)播出。

    下午1:55开始试听(试听前该频道播放《空中二手市场》节目)。

    英语听力测试试题播放前先播放英语歌曲“我爱ABC”两遍。

    听力测试进行中考生不得提问,考生必须将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答在试题卷上的答案无效。

    下午2:20听力测试结束。

    广播信号收听不好的考点,听力测试试题由考点使用录音磁带播出,有关考试的各项要求与收听广播的考点相同,请考生和家长放心。

6、《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对考生的违规行为如何划分和处理?

    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参照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把考生的考试违规行为分为“违纪”和“作弊”两类。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违纪:

    ⑴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⑵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⑶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⑷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⑸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⑹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⑺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⑻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⑼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作弊:

    ⑴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资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⑵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⑶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⑷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⑸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⑹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⑺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⑻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⑼其他作弊行为。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⑴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非法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⑵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⑶考试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⑷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⑸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7、考生家长怎样助考

    ⑴考生家长应做好考生的心理调适工作,为他们减压,同时也希望家长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孩子参加学业考试。考前,家长应为孩子营造一个轻松、愉悦的氛围,从精神上多鼓励支持孩子,增加孩子的自信心。要给孩子一个宽松的备考环境,营造和谐、自然的家庭氛围,以舒缓考生紧张情绪。

    ⑵合理安排考生膳食,饭菜要清新可口,注意饮食卫生,避免考生在考试期间生病;要安排好考生的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和充沛的精力。特别要关注孩子中午休息的时间,避免迟到。由于考试期间天气炎热,家长要安排考生适量饮水,注意防暑降温。

    ⑶根据需要为考生妥善解决交通工具,预留路途时间。护送考生参加考试的家长,要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进入考点警戒区域内。建议护送考生考试的家长在考生进入考场后离开考点,不要在考点周围聚集等候。

    ⑷督促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免出现不利后果。

    考试前后及招生录取期间,市中招办将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介,向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介绍学业考试和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注意收听收看有关报道。市中招办祝考生学习愉快,在学业考试中发挥出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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