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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2009-11-10 09:56:32中招处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学业考试是针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的毕业升学考试,非本市户口在我市学校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也可参加学业考试,但只能升入招收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考试报名,由考生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时间在5月上旬,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

  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市中招办负责统一组织,下设21个考区,考生在报名区县随机编排的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五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含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120分,物理、化学满分为100分。五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为560分,五科均实行闭卷考试。学业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制订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组织阅卷。

  成绩可通过声讯台进行查询,也可到报名学校领取。

  体育学业考试成绩将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愿,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专)、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等。

  市内六区的市重点高中学校、区重点高中学校面向市内六区招生。一般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生。市内六区以外区县的高中学校原则上只面向本区县招生。规定范围内的市内六区示范性高中学校试行招收部分市内六区以外区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高级中等学校按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范围招生。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参加学业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后,方可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

  录取程序,首先进行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随后进行的中招集中录取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普通高中录取阶段;“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录取阶段;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阶段。

  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可享受升学加分和升学优待。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享受中招升学加分和升学优待的考生须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

  录取原则,高中录取分数优先,中职录取志愿优先。

  录取信息可通过声讯台进行查询,也可到报考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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