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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2018-06-06 14:28:56紫小涵

  2018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市教育局文件规定,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具体投档方法是: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对某一考生来说,由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对其在同一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包括第一批次的指标生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如该校已录满,则检索该批的第二个志愿学校,以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录取学校无法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如果检索完该批的所有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转入下一批志愿,按相同办法检索投档。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了所填报的几个志愿学校的录取标准,则按照其所填志愿的顺序,由达到录取标准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后续的志愿(包括指标生志愿)学校录取。

  以上投档过程,是由市招考办通过设定程序,由计算机自动进行的,录取学校不能改变投档结果,任何学校也不可能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考生报考指导手册》对我市中考政策进行了详细介绍,对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请家长和考生详细阅读此手册。

  (注:文中提及A类考生指具有深圳户籍的考生;C类考生指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D类考生指除A、C类考生外,符合参加统一划线录取条件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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