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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中考报名条件及办法

2017-04-14 14:38:56紫小涵

  报名条件及办法

  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初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社保累计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8月31日;

  (五)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

  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报名办法: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深圳户籍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所设的报名点报名。

  今年中考报名仍须采用电子摄像和指纹采集,指纹用于中考体育考试验核考生身份。

  今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各学校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强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有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也须在中考系统中报名)。如有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求各区有关职能部门、各有关学校(报名点)要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对于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引起的其他后果,由家长和考生自行承担;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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