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术学校中招音乐、舞蹈及表演类特长生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3)
2016-05-24 20:01:25紫涵
4.戏剧表演专项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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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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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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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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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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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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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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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五官端正、面目清秀、体型(胖瘦程度),有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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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7.1-10分
较好 4.1-7分
一般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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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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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舞台语言清晰、标准
(2)舞台形象把握准确、角色表演到位
(3)感情真挚、情感投入
(4)应变、即兴能力较强
(5)具有较全面的才艺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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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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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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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独唱或形体表演(舞蹈、武术或体操)的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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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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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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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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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及考生专项成绩计分办法
视唱、听音练耳、视奏、节奏模仿、语言表演类考题由我校自行拟定,考前封卷保密,现场开题,并确保考核现场不泄题、漏题。
评委组成成员为5人,每位评委按照音乐、舞蹈及表演各专项的评分标准和考生在考核中的实际表现,独立打分。评委现场向考生亮出分数,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考生最后成绩取平均分计分,并当场向考生公布专项考核成绩。
考生专项考核成绩只指考生参加专项考核被评定的最后成绩,不可再以竞赛、展演等获奖经历另外附加计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