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大附中高中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3)
2016-05-21 09:37:15紫涵
二、钢琴
1、考核内容
(1)技能考核:自备器乐作品2首(由考评组抽考1首或华彩乐段选段,考核时间3分钟),单人演奏(协奏、重奏只需演奏单人部分),不用伴奏带。
(2)素质考核
视奏。视奏考题用略低于考生考试作品程度的片段,由考评小组提供视奏谱例,单人当场考核。
2、评分标准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
演奏技术及艺术质量
|
95
|
(1)演奏时音准,尽可能少出现错音
(2)节奏准确,基本达到速度标记的要求
(3)技术程度及技术表现严谨、规范
(4)音色优美
(5)对作家作品、风格流派的准确把握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
|
视奏
|
5
|
(1)音准(2)节奏准确(3)流畅、完整
|
错1节拍,扣0.5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
|
合计
|
100
|
|
|
3、计分办法
评委组评委按照评分标准和考生在考核中的实际表现,当场评出考生的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计为该考生专项成绩的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