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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圳高级中学自主招生方案出台

2015-05-12 10:20:00紫涵

  一、招生对象:

  1、招生范围为本市独立设置的初级中学(不含有直升生推荐资格的初中学校)和9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

  2、素质全面,学习能力强,知识扎实,或在科技制作发明、文学创作、艺术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特长明显,有一定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生名额:30名

  三、报名方式:

  学生自荐或初中学校推荐(通过学校推荐的请加盖公章,自荐生可暂时不盖公章和签字)。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

  2015年5月11日—20日,登录深圳市高级中学网站主页,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发送到高级中学邮箱:sgzs@cn-school.com,同时打印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与相关资料按顺序一并寄送我校。相关资料包括:⑴报名表;⑵自荐信;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⑷获奖证书复印件。

  寄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春田路2号深圳市高级中学本部学生事务中心(收)或直接送深圳市高级中学本部门卫转学生事务中心

  要求学生或学校提供的材料真实并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学生入学资格。

  2、审核

  由深圳市高级中学组织相关人员审核所有报名学生的材料,并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学生名单5月21日在我校网上发布。

  3、面试

  时间:5月23日(周六)

  方式:通过面谈及思维能力测试,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思维能力、学习能力以及特长水平(不需要笔试)。

  4、录取

  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向考生及初中学校反馈。按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被我校自主招生确认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填报其他中考志愿。

  5、公示

  5月25日,在深圳市高级中学网站公示并报市教育局核准。

  6、名单上报

  5月26日,将拟录取的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若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的名额转入普通生招生计划。

  7、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教育局核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需要参加中考,但中考的成绩不作为录取依据,仅作为入学后参考。

  五、监督机制:

  为保障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评审小组。

  1、自主招生监督小组成员由校纪委和校咨询委员会代表组成,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自主招生评审小组负责对学生的选择与面试,并提供最终的名单。

  六、咨询与投诉:

  招生期间开通咨询电话:83948694、83939890、83939902

  深圳市高级中学网址:www.cn-school.com

  监督投诉电话:83948683,传真:83939829

  深圳市高级中学投诉电子信箱:liux@cn_scho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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