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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小学放寒假通知 重申严禁学校补课行为

2014-01-13 10:08:37佚名

  深圳中考网 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我市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规定深圳2013- 2014学年小学、初中放寒假从2014年1月19日开始,2月16日结束,共29天,2月17日开学、上课;高中放寒假从2014年1月19日开始,2月9日结束,共22天,2月10日开学、上课。

  高中早一周开学

  中专、职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和深圳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幼儿园的开学时间执行《深圳市2013—2014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放假时间自行确定。

  根据安排,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即初中、小学的开学时间是2月17日,幼儿园(托儿所)参照执行,放假时间超过4周。2月17日是农历正月十八,已经过了农历元宵节(2月14日)。这意味着深圳超过100万的初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小朋友,近几年来第一次可以放假过元宵节。但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开学时间为2月10日,比初中、小学早开学一周。

  重申禁止学校补课

  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要按照《2013—2014学年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和《深圳市2013—2014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规定,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和学期总结等工作。各中小学必须保证寒假期间学生正常的休息,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也不得擅自提前放假和开学。

  通知还要求,各校要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强的作业。

  另外,各幼儿园要根据家长需要做好寒假幼儿留园工作。举办留园班的,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因故不办留园班的,要及时告知家长。各中小学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通过主题班会、全校师生大会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防火防意外伤害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同时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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