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惠州中考体育考试方案公布(2)
七、组织工作及要求
(一)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1.组成: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体卫科、教研室负责人及各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考试中心)。
2.职责: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考试办法,检查、指导、监督体育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办公室职责
1.检查、督促体育考试监考队伍的组建和监考人员的培训。
2.审批免试体育及缓考学生资格。
3.检查、落实各考区考点准备情况。
4.协调市直和惠城区学校的考试工作
5.对各县(区)的各考点考试情况进行督查。
6.对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三)考区和考点的设定及要求
全市设城区、惠阳、惠东、博罗、龙门、大亚湾、仲恺七个考区,原则上各考区设2至4个考点。
1.各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1人,工作人员若干。
2.各考区要编排好本考点的考试项目日程表,并组织好各校的考试,全市中招体育考试必须在4月4日前完成。考生于4月9、10日查询成绩,如果成绩有误于4月14日到所在学校登记,然后学校报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中考后不再复查分数。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将考试成绩于4月23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3.考点的选定以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利于封闭和大部分学校就近为原则。原则上在有200米以上田径场可设考点。各考区确定考点和考试时间后在3月7日前报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4.各考区要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保卫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清况。
5.各考区负责接受本辖区本市户籍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报名、考试。
6.各考区要与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7.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由考区正、副主考研究,报请市教育考试中心同意,可另行选择考试时间,并通知监考人员及有关学校。
(四)考点的规定及要求
1.考点所在学校要有领导负责落实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考点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要的场地、器材等,并备有裁判和工作人员休息室。
3.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考点规定和考生须知。
4.考点内要设医务点和茶水供应点。
5.考点实行全封闭,除当席考生、主考、纪检、监考人员和医务人员外,未经考区主考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点。
(五)对参加考试学校的要求
1.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中招体育考试的宣传工作。
2.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进行)。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本方案中“考试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处理。
3.做好“体育考试成绩卡”的填写、登记、盖章等工作。考生的姓名、报名号(报名号为考生中考时所用的号码)依据各校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的数据为准,每生一号,不得重复和遗漏。
4.协助病残及严重心脏病等学生办好免试、缓考等有关手续。
5.各考区按规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参加体育考试。各校必须由一名分管校长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考前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进行认真地统计,上报考区,以便统一安排。
6.参加考试时,各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领导和教师依时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住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学校要服从考区的安排,尊重监考人员,如有问题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
8.学校在考试前要对学生分班、编组和安排,协助监考人员核对考试成绩。
9.学校不得向监考人员赠送物品,不得请监考人员吃喝。
(六)对考生的要求
1.做好考前准备,学习考试有关规定及规则。
2.凡病残和严重心脏病等学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好免试、缓考手续。
3.考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有既往病史的考生建议根据自身条件到医院体检(包括做心电图、脑电图等),预防因身体健康原因而发生考试意外。建议考生办理考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考试前,要校对自己的报名号。考试时,自备考试服装、运动鞋,整队进场由监考人员分组检录。
5.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进场考试;考前要做好充分地准备活动,考后做好放松活动。考生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考试完毕必须注意听清监考员读报的成绩,如听不清或对成绩有怀疑应及时向监考组长反映。
7.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在考点内不得打闹、嬉戏。
8.考试完毕必须退出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不得纠缠监考人员。
9.讲文明礼貌,尊重监考人员,服从裁判。
10.如发现监考人员有违纪行为要及时书面向主考或纪检人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