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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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学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择优推荐的原则,根据《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实施办法》和《深圳中学2014届高三年级高等院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推荐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深圳中学高三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此次推荐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与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王占宝
成员:王东文 王 坚 文亦言 郭玉竹 杨忠顺 钟蔚涛 黄俊娜
2、成立4个推荐评价组:
职责:根据清华大学公示的选拔标准,对学生的推荐提出本组的建议名单供校长参考,协助校长完成推荐工作。
(1)校外教育专家组
人员组成:共8-12名,设组长1名。其中至少包括深圳大学教授1名,市教育局领导1名,市人大代表(科教文卫委员会)1名,市政协代表(科教文卫委员会)1名,市教科院专家1名,媒体教育专版记者2名、中学校长1名。
(2)深圳中学学生家长及校友组
人员组成:共10名,设组长1名。其中家长代表6名(高中5名,初中1名)及校友4名,要求为热爱深中,关注并理解教育的人士。
(3)学生代表组
人员组成:共10名,设组长1名。其中标准体系3名,实验体系3名,荣誉体系2人,国际体系2名。代表应在高二年级学生中公开产生。
(4)教师代表组
人员组成:共10名,设组长1名。其中高中学科8大领域各1名,初中部教师代表1名,正高级教师代表1名。
3、成立推荐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负责对整个推荐工作进行监督,以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人员组成:共14名,设组长1名。其中教育局党办代表1名、教育局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督导一组代表2名、媒体代表4名、家长代表1名、学生代表4名,学校工会代表1名,学校纪委代表1名。
二、工作程序
1、制订方案并公示。
学校成立深圳中学高三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公布工作方案,同时着手成立各推荐评价组及监督组。
2、学生报名。
学生依据清华大学提出的推荐条件自我评估,认为符合推荐条件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每位学生不能同时兼报其它大学):
(1)高中期间总平均学分积点达到4.4以上(含4.4);
(2)报名者学业成绩在全年级前5%以内(以高三摸底考试成绩为依据,文、理分列计算);
(3)学科竞赛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奖项。
11月1日有意申请的学生可到西校区3号楼一楼学籍事务室领取申请表(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并于11月4日上午10:00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学科成绩以及其他特点及优势的实证材料及复印件(共计不超过15页,含导师或班主任推荐信)、承诺书等交至西校区3号楼一楼学籍事务室,过时不再受理。
附: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名额:2人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条件: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资格审核。
主要是审核报名学生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是否达到基本的报名条件(本项工作由学生事务中心负责。11月4日审核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造册)。
4、选拔推荐。根据清华大学的推荐条件进行择优选拔。
(1)第一轮选拔推荐:从所有审核合格学生中选拔出不超过8名学生。此项工作由高三工作领导小组11月5日前完成。
(2)第二轮选拔推荐:从通过第一轮选拔推荐的候选人中选出4名候选人。此项工作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11月6日前完成。学生事务中心公示以上4名学生名单,高三年级负责通知学生并组织抽签以确定答辩次序。
11月6日—11日对选出的人进行公示和宣传。
(3)第三轮选拔推荐:11月14日下午,通过公开答辩大会选出推荐学生,由校长现场宣布推荐结果。
5、名单公示及宣传。11月14日—20日公示入选学生名单(校园及学校网站)并进行宣传。
6、名单上报。11月21日将学生的相关资料报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深圳中学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