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考科目实施公开征求意见启事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初中综合课程设置调整后中考科目
调整及实施问题公开征求意见的启事
根据我局2012年7月印发的《关于深圳市初中综合课程设置的调整意见》(深教〔2012〕321号),结合我市中考中招改革工作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初中综合课程设置调整后中考科目调整及实施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对2012年及以后入读初中(即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科目调整及实施问题提出了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局在起草《意见》前,广泛开展调研,反复进行论证;起草《意见》后,多次进行研究讨论和征求意见。《意见》力求体现以下特点:一是做好与原中考方案的衔接工作,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等科目的考试基本保持不变,只针对原有的科学、历史与社会两门综合课程改为分科教学后的考试科目问题进行适当调整,各项考试内容所占权重不作大的调整,考试总时长也与原方案基本相当。二是通过合卷的方式,尽量控制考试科目数,设置了理化、思品与历史、生物与地理等三个合卷考试科目,将六科考试压缩为三科进行。三是确定学完就考的原则,将生物与地理(合卷)的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末进行,便于学生及时完成该内容的复习考试,分散和降低初三年级中考的压力,也便于初中学校安排教学和复习工作。四是针对思品与历史(合卷)科目的特点,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开展考试形式改革的探索,降低机械记忆知识的要求,提高培养能力和创造性的要求。五是处理好贯彻落实“减负”要求、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做好中考高考衔接三方面的关系,更好地发挥考试对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良好导向作用。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szsjky@126.com。
2.传真:25869106。
3.邮递信件:深圳市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教科院。邮政编码:51802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
深圳市教育局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