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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校讯通被“自愿” 学校涉嫌变相乱收费

2013-09-11 11:12:21佚名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多名学生家长投诉称,学校与校外企业串通、变相强制学生家长使用“校讯通”服务进行乱收费,引发当地学生家长及市民的广泛关注。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作为学校与学生家长交流沟通的平台,使用“校讯通”不仅成为深圳市中小学及幼儿园中普遍现象,在广州等全国多地省市也十分普及。

  9月9日,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明昕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在未向家长公布收费明细的情况下,向家长推荐使用“校讯通”的行为,属涉嫌垄断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学生家长的知情权等权利。若家长自愿使用“校讯通”,则另当别论。然而,“校讯通”并不是唯一与家长进行交流沟通的平台,建议学校可通过其他免费或相对公平的方式与家长进行交流,从而避免争议。

  家长无选择余地

  据深圳市罗湖东昌小学一位三年级学生的家长李先生介绍,他已连续交了两年的“校讯通”通信费,一年一次性缴纳200元,一周收到学校短信两三条,多的时候一周四五条。学校每个学期前给学生家长发放通知单,通知家长将一年的“校讯通”通信费打入到指定的“校讯通”公司账户。虽然通知单上标注为“自愿”,但孩子的家庭作业、在校情况等信息,学校都是通过“校讯通”告知家长,家长被迫“自愿”开通,使用哪家校讯通、通信费多少,学校早已定好,家长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李先生认为,布置作业的途径有很多种,不一定要使用“校讯通”,且布置作业、告知学生在校情况是学校应尽的义务,如今通过“校讯通”,变相成为学校与企业勾结获取利益的途径。

  据了解,这些“校讯通”企业按月向家长收取一定的信息费,从10元至15元甚至30元不等。有业内人士统计,深圳目前约有150万在校学生,涉及300万家长。若按每人每月10元计,每年120元,深圳家长每年要多出近2亿元的教育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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