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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学2013年中招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2013-04-26 08:56:45佚名

  深圳中考网 从2011年教育局批准深圳中学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学校以来,在市教育局的指导和各初中学校的配合支持下,深圳中学先后两年圆满地完成了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今年,在总结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教育局、各中学、社会各界的进一步沟通,经学校研究,特向教育局申请,深圳中学决定在2013年中招工作中继续开展自主招生的改革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圳中学招生制度改革,旨在为我校“建设学术性高中 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办学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为中学具有丰富生命力、创新性特质的人才成长创造条件,为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二.领导机构

  深圳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生对象

  按教育局规定,仅招收深圳市具有深圳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本校初中部除外)。

  四.报名条件

  认同深圳中学“建设学术性高中,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办学目标,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具有出色的学术潜质和思维品质,具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初中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5%以内(特长异禀者,报深圳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适当放宽标准)的2013届初中毕业生。

  五.招生计划

  按教育局规定,我校计划通过自主招生正式招收100名初中毕业生。

  六.录取程序

  深圳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首先根据深中选拔标准和申报学生的综合材料确定参加面试的学生,人数为400—500人。最后进行学术思维品质和创新潜质面试测试,择优录取。

  七.选拔流程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5日16:00。学生登陆深圳中学官网上的“深圳中学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注册并选择进入“自主选拔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在截止日前可反复修改)。

  2、资格初选。由深圳中学自主招生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阅读所有自荐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学生名单将在5月8日通过网络及短信进行通知。

  3、初选确认。获得初选通知的学生需进行网上确认,以明确自己是否参加5月11日的面试。网上确认的截止时间为5月8日20:00,过期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4、后备递补。若因个别学生没有进行网上确认,我校将根据初选学生的排名进行后备递补,并在5月9日下午16:00前进行通知。

  5、学术思维品质与创新潜质面试。5月11日,学校将对初选出来的学生进行学术思维品质与创新潜质面试,选出拟录取的100名正式录取学生。学生名单将在网上公示,同时短信通知学生和家长。

  6、名单上报。5月15日,把拟录取的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局。确认后,按教育局相关规定,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若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的名额转入普通生招生计划。

  7、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中旬,经教育局核准后,与正式录取生一起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监督机制

  为保障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评审小组:

  1、自主招生监督小组成员由人大政协代表、媒体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校友代表及我校教师组成。

  2、自主招生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对学生的选择与面试并提供最终的名单。

  九、咨询与投诉

  学校将在整个招生期间开通以下咨询电话:82396358、82396359、82195485。

  深圳中学网站地址:www.shenzhong.net

  深圳中学自主招生监督投诉电话:82222572,传真:82228181。

  深圳中学自主招生投诉电子信箱:xssw@shenzhong.net

  十、附则

  1、确有特殊情况未能加盖学校公章的,许书面予以说明。

  2、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本《方案》由深圳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深圳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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