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深圳中考考试报名各种注意事项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深圳报名参加中考:
(1)具有我市户籍户口的初中毕业生。
(2)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精神,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读条件的非深圳户籍的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准报考。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于4月11-13日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由学校审核学生报考资格,4月14-22日,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进行电子摄像并录入考生本人信息。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应报名参加中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学生报考。如有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符合报考条件的深圳户籍往届生、深圳户籍的外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于4月11-15日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所设的社会报名站报名。
2.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含社会报名站,下同)要指定专人严格审查报名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对于需交还给考生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学校要留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并由学校验核人在复印件上盖上"原件已核"的印章和签名、写明验核日期存档。
3.报名时,学校要验核考生的居民户口簿。考生报名时所使用的姓名及提供有关证件(证明)中的姓名与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名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
考生档案中的户口所在地按现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记录录入。如有更改,必须于填报志愿工作结束(5月30日)前办理完毕。逾期无效。
对于深圳户籍考生,学校还须验核其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
4.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学校(或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就读学籍情况录入和核实
按照《指标生分配方案》的要求,2011年报考指标生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本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3.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4.须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已取得该校初三学年学籍。
因此。各初中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对本校考生的就读和学籍情况进行整理、审核并导入(录入)中考中招报名管理系统。校长要对审核工作负责。凡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取消考生的指标生资格,并追究考生所在学校校长的责任。对学校在报名系统中"是否在本校就读且已取得该校初三学年学籍"栏目中录入为"是"的考生,须在校内公示一周。
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须对市局直属初中学校学生学籍进行核实,各区教育局须对本区考生学籍进行核实。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和下载市局直属初中学校对考生就读和学籍的录入情况,各区教育局教育科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和下载本区初中学校对考生就读和学籍的录入情况,用于对考生学籍的核实。
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
四、中考全面实施"网上报名"
深圳中考中招工作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摄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网上录取。凡今年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均要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网上报名有时间限制,学校(报名站)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
五、为使考生及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招考办印制了《深圳市2011年中考考生家长告知书》。
学校应在4月8日前将《告知书》发给每位考生,并于4月13日前将由考生及家长签名的《告知书》回执收齐,留学校备查。
相关链接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