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高级中学高中部招生制度(普通高中生与特长生)
2011-04-02 13:44:16佚名
2011年深圳中考正在逼近,深圳市教育局的中考中招计划已出台,中考相关的日常安排也在近日公布,高级中学高中部2011年招生的相关信息也以出炉,招生的制度分为两个,普通高中学生跟高中特长生,这两个的具体制度分别如下:
普通高中学生
按照市招办统一规定执行。每年招收高中新生20个班,包括正取生和择校生(占招生总数的15%左右)。正取生为深圳户籍且达到当年录取分数线学生,择校生为部分录取分数线下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
录取:按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由高至低统一录取。
收费:正取生按深圳市公立学校标准收费。择校生按深圳市财政局、物价局规定每生三年收取择校费3万元(含学杂费和书本费,分6个学期缴纳)。
住宿:居住在宝安、龙岗、盐田、罗湖等地的高中生源及居住在南山、福田等地距离学校较远的高中生源原则上安排住宿。居住在南山、福田等地距离学校较近的高中生源,原则上走读,如有特殊困难可申请住宿。有条件走读的学生,学校提倡走读。
高中特长生
1、校内毕业特长生:每年根据学校艺术、体育项目发展培养的需要适当招收部分特长生。对初中已是校舞蹈团、合唱团、交响乐团、健美操队及其他校队的学生择优升入我校高中继续培养。其中中考分数上线者即正取或择校录取,未上线者以委培的形式在校本部学习。学校根据其中考和团队考核成绩适当、有梯度地减免择校费。
2、公开招收高中特长生:学校向教育局上报招生项目、人数和适度降低录取分数计划,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和特长测试,达标者由学校到市招办录取为正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