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0年中考考生家长告知书
各位家长、各位考生:
我市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各位家长、学生选考选报学校,特将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向您告知如下:
一、今年中考科目全市统一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等六科。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23-24日。体育考试时间:4月15-30日。英语听说考试时间:5月22-23日。
二、中考报名时间:4月8-12日,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报名站)提供验证材料,上网录入本人有关报考信息。
三、凡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各项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报名时:
1.深圳户籍考生除提供本人户口簿外,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非深圳户籍(暂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学生须交验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通知。
四、广东省已从2004年的高一新生开始,按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进行教学。广东省高考也根据新课程标准单独命题。按目前国家有关高考报名政策规定:1.广东省内户籍户口的居民才能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户口在外省的学生,须回户口所在省(市)参加高考。2. 深圳市外广东省内户籍的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市报名,如回去有困难,也可在深圳市申请借考,录取时不享受深圳考生的待遇。但在高中阶段户口由省外迁入广东省其它市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在深圳办理借考。请户籍不在我市的初三毕业生,慎重选择在何地参加中考和读高中。
五、考生在报名时,要按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向初中毕业学校(报名站)交验相关证件;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入学注册时,还须向录取学校再次交验户口簿原件(深圳户籍考生还须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考生提供虚假证件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也要取消其学籍。高考报名时,还需提供高中录取通知书。
六、我市教育局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学生成绩差为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名。如有违反者,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向市、区教育部门举报。
七、我市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在5月25-30日。我办将于5月份举办网上咨询活动,请各位家长、同学上深圳招考网查询和咨询。
八、我市教育局规定,凡未经市招考机构批准擅自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部门不予承认学籍,高中毕业时不予办理毕业证,不予以所就读学校的学生身份报名参加高考。高考报名时,市招考部门根据学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有效学籍证明及由市招考部门印刷并盖有录取专用章的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予以确认高考报名资格。
感谢各位同学、家长对我市中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考生及家长在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后在回执上签字。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