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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

2012-11-29 09:04:52佚名

 

  沈阳中考网:目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财教[2012]376号文件,即《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

  《意见》中明确提出: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照以往政策,2012年的免学费政策呈现出两大特点:

  一、受助覆盖面增大

  以往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同学的救助仅限于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户家庭等,每年享受9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两年共计1800元~3000元。

  随着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同学救助力度的不断扩大,到2010年,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除学费政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2012年,又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同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实行免学费政策,大大减轻了这部分同学家庭的经济负担,让贫困家庭同学不因为贫困而无学可上、无书可读。

  这些举措一方面彰显了我国对处理好贫困同学求学问题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国家为大力推行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培养适应当今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而对中等职业教育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植和支持。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同学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同学,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同学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同学。

  具体调整步骤如下:一是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同学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同学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二是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同学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同学。

  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至此,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

  近几年,随着人们物质文化需求的不断提高和人们思想的不断更新变化,更多的人认识到,只有学历没有技能远远不能胜任当今社会的选择,社会还需要大批技能型人才,否则将形成人才断层,先进设备将无人操作,优质产品将无人生产,这就为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提出了对人才的供给需求。而对于在中等职业学校生源中占有相当重比例的广大农村同学而言,2012年的新政策使他们不再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
一边是对人才的需求,一边是有着求学梦想的贫困同学,这就形成了一对供求关系,而国家相继出台的减免学费等一系列惠民政策成为最佳媒介。这一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圆了贫困同学的求学梦想,满足了来自不同层面的各种需求;另一方面,经过精心培养的技能型人才相继成为各大企业的技术骨干,在提高社会生产力、实现更大价值的同时,也促进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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