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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沈阳中招学校类别批次不同 录取政策办法不尽相同

2012-07-20 17:02:22佚名

 

  沈阳中考网:中招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招生学校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的考生。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不予录取外语听力、理化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考生。普通高中和师范学校设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和职业高中的考生,在成绩相同、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条件相同时,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三科成绩之和仍然相同,首先按照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数学单科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择优录取,往届生、成绩低于我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应届生不参加录取;普通高中的统招公费生、民办学校自费生、择校生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采取一分一清的录取办法。即将同一分数的考生,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投档,把这一分数的考生档案投完之后,再投下一个分数的考生档案。录取指标到校生时可按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降40分,以毕业生学校为单位(合并重组的毕业生学校,以原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不足,剩余指标转本区、县(市)统招。借读生(政策上允许的除外)、往届生不参加指标到校生录取。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优生招生实行单独列计划、单独划定文化课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体育、艺术特优生的综合成绩折合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50%+专项素质测试成绩×7×50%,其中报考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体育点校)体育项目和市第九中学乐团项目考生的综合成绩折合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40%+专项素质测试成绩×7×60%,报考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考生的综合成绩折合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60%+专项素质测试成绩×7×40%。招收体育、艺术特优生的学校统一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体育点校体育项目、九中乐团项目、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单独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师范学校各专业均在面试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进行肝功能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师范学校录取。报考英语、学前教育(双语)、音乐教育(双语)、美术教育(双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及格。

  职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面试、加试要求的须面试、加试合格。

  普通中专录取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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