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沈阳中考临近,什么样的考生能享受到加分照顾,见分晓
2012-05-22 14:40:44佚名
八类考生享中考加分照顾
1.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加5分参加录取;
2.烈士子女按照本人意愿保送到本市重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
4.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
5.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照顾5分参加录取;
6.“双语”教学民族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师范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照顾10分参加录取;
7.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市文明学生的考生,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
8.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师范学校和普通中专,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
注:军人子女加分及照顾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