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有利于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推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均衡发展。
2、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招生人数
根据规定,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三、报名对象
具有高新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且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报名同学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四点:
1、在初中学习期间能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守则》要求,身体与心理健康。
2、在初中阶段综合学业成绩优秀,学科特长突出。
3、具有创新潜质,确有一技之长的特长生,凭所在初中的校长实名推荐信,亦可报名。
4、符合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新区一中”)对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要求(4个“优秀”(A)2个“合格”(C)及以上)。
五、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于5月31日~6月4日,登陆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zjyksy.com)进入“苏州市区自主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选择相关学校、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于6月8日(下午17:00前)到学籍所在区域(符合条件回市区参加中考的苏州市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区域)实施自主招生的四星级普通高中——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递交打印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纸质材料,每位考生限报一所,学生须填写《新区一中2018年普通高中提前自主招生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送至新区一中教务处。联系电话:68058005,68058001,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表格可以在新区一中网站下载)。
2、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6月9日~15日,学校将根据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的名单,确定参加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名单。6月20日起,我校将自主招生面试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初中等)在学校网站和醒目位置公示,并通知考生。
六、考核办法
1、面试时间:2018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7:30开始。
2、面试内容:①心理及素养考查;②面试。
七、录取办法
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中考成绩公布后,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按照不大于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四星级普通高中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自主招生的学校按公示名单先后顺序,采用综合排名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录取模式。
按综合评价排名顺序,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如果选择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在7月1日下午17:00前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不再进入志愿录取流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行志愿录取。
我校7月1日将自主招生录取报到名单及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
综合评价排名较后而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该校的统招录取计划。
我校对提前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编班时,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总成绩和区一模成绩,分别编进相应的班级。
八、咨询方式
凡愿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以到新区一中教务处咨询,或通过电话咨询。电话为:0512—68058005、68058006、68058001、68058009、68058010。
九、监督保障机制
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对我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投诉受理电话:0512—68751683、68058011、68058038、68055880。
十、附则
本办法由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