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相城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政策
今日,相城区教育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做好2018年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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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如何制定——
(一)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根据相城区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制定招生计划,坚持普职比大致相当,普职比控制在1:1左右。
(二)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的规定。将江苏省黄埭中学、陆慕高级中学统招计划的70%,按照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2018年4月1日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在籍数)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全区各初中学校(含完中初中部),采用填报志愿(以统招第一志愿为准)、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指标生录取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以四星级学校招生数的1.2倍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学校录取的指标生必须是2017年9月15日初三年级在籍在读生,且在其毕业的初中学校连续读满三年。
(三)推进高中段学校招生改革,促进高中校优质多元发展。
1.积极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不断完善招生制度改革。江苏省黄埭中学“启新”班、陆慕高级中学“志远”实验班、苏州大学实验学校“东吴”班面向全区招生。
2.不断提高并保证师范生生源质量。设定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
(四)关心社会弱势群体,采取强有力措施扶贫帮困助学。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均按江苏省规定执行。高中阶段残障学生免收学费。
招生对象有哪些——
(一)报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
1.具有相城区初中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
2.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相城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相城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限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招生办法是什么——
相城区初中毕业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原则上均应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
(一)相城区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往届生、在外地借读的回相城区学生,直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应出具户口簿、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
(二)外地来相城区学生和本区考生同等享受高中段教育的权利(含报考各类职业类学校和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统一的收费政策。
(三)收费标准
报名费12元,文化考试(含体育)费每门9元(根据苏教财〔2005〕27号、苏财综字〔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规定执行)。
上述各类考试和其他服务性收费共计75元。
考试怎么考?录取怎么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