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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中考体育政策出炉!(内附各项考试规则)(2)

2018-03-02 14:22:56BUTI_SUN



  每个考项采用等级计分制,每项满分为10分,三项总分为30分。每项设A、B、C、D、E、F六级,达A级者得10分,达B级者得9分,达C级者得8分,达D级者得7分,达E级者得6分,E级以下得5分。

  每位考生按三个项目实际得分计入体育考试成绩(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成绩由体育平时成绩和体育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的考核办法按苏教体卫艺〔2009〕3号文执行,平时成绩的抽测工作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4月上旬组织,抽测项目和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免、减试申请办法

  因伤、病、残而不能参加部分或全部三个项目考试的考生,可由家长书面提出减试(即不参加部分项目考试)或免试(即不参加全部项目考试)的申请,并附学生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需有原件和复印件),经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由学校汇总后在开考前15天,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原件退还家长,复印件留下),由学校在校内张榜公布(含免、减试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减免试项目等)。对个别身体特别肥胖或矮小的学生,也可办理减免试手续。凡减试一个项目得6分,免试学生得18分。身体残疾的学生(提供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残疾人证明),可申请办理免试,成绩按30分计。

  六、因故缓试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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