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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市高新区第一中学自主招生简章(2)

2017-05-23 13:37:28amy就是我


  六、考核办法

  1、面试时间: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7:30开始。

  2、面试内容:①心理及素养考查;②面试。

  七、录取办法

  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中考成绩公布后,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按照不大于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四星级普通高中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自主招生的学校按公示名单先后顺序,采用综合排名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录取模式。

  按综合评价排名顺序,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如果选择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在7月1日下午5:00前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不再进入志愿录取流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行志愿录取。

  自主招生的学校在7月1日将自主招生录取报到名单及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

  综合评价排名较后而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该校的统招录取计划。

  我校对提前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编班时,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总成绩和区一模成绩,分别编进相应的班级。

  八、咨询方式

  凡愿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以到新区一中教务处咨询,或通过电话咨询。电话为:68058005,68058006,68058001,68058002。

  九、监督保障机制

  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对我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投诉受理电话:0512—68058011、0512—68058019。

  十、附则

  本办法由高新区第一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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