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站 中考网-苏州站

2016苏州吴中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16-06-06 14:26:03suzhou绿色心情

  各有关学校: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苏教〔2016〕6号文件《关于印发〈2016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2016年苏州市吴中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以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2012~2020年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目标任务,将中招改革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苏办发〔2012〕1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吴中区推进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际,制订2016年苏州市吴中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本招生意见未尽之处以苏州市教育局苏教〔2016〕6号文件精神为准。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等多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招生工作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努力促进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段教育优质多元发展。

  二、招生原则

  1.遵循普职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确定招生计划。制订和公布招生计划应从吴中区高中段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注重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普通高中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指标体系》(苏教评〔2003〕1号)的规定确定招生数。各类学校在完成公布的招生计划后,如确需调整计划的,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特别策划更多
进入特别策划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