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身高:163—180厘米(未满15周岁162厘米以上);
体重:48公斤以上(未满15周岁46公斤以上);
视力:按空军“C”字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1.0(E字表为5.1)以上;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
色觉:无色盲、色弱;
无文身、刺字。
(二)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
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明显斜视、做过眼睛角膜手术者、佩戴OK镜治疗者;
乙肝表面抗原(HBsAg)呈阳性者;
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
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
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有口吃(结巴)者;
有梦游症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啮不良者。
二、心理品质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三)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四)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五)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六)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三、政治条件
(一)本人条件:思想进步,历史清白,忠诚老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志愿献身空军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
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者;初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二)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三)报考态度:学生自愿,家长支持。
四、文化条件
中考成绩估分应达到本市四星级中学录取线,所学外语为英语。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