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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吴江市中考招生指导(6)

2012-12-05 17:59:35吴江教育

 

  六、实践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体格检查

  (一)实践能力考核

  考生均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

  (二)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初中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综合素质考核分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对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为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即达到毕业标准,可报考高中段学校。

  (三)体格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统一部署,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按照体检标准,具体实施体检业务。体检结论由学校向考生本人公布,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凡填报学前教育、护士、食品、烹饪、医药、宾馆服务等有关专业的,必须做肝功能检查且合格,否则,招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四)部分加试项目

  报考吴江市中学音体美特长生、松陵高中艺术班及其他部分招生学校提出需面试的专业,考生须在招生学校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及面试不合格的考生,招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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