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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苏州中考体育考试通知

2012-04-05 13:54:52中考网编辑

  2012年苏州中考体育在5月7日正式举行,考试内容和每年一样分为跳绳、跑步、实心球、跳远、引体向上等项目,下面是中考网编辑收集到的2012年苏州中考体育的具体安排:

  一、考试对象

  2012年报考升入高中段学校(普高和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体育考试,未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得升入高中段学校。跨市(县)借读的毕业生(含吴中区、相城区),可在借读所在地参加体育考试,考试成绩由当地招办转递;苏州市区(含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学生在外地借读的,必须回苏州市区参加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各地的体育考试应安排在2012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之间进行。市区体育考试定于5月7日起举行,具体日程和地点另行公布;各市(县)和吴中区、相城区的考试日期、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后公布,并上报我局体卫艺教处。

  三、考试项目及计分,免、减试申请办法

  1.考试项目和顺序:本次体育考试项目设必测和选测两类。必测类为1分钟跳绳、50米跑(每位考生可任选一项,也可全选),选测类为立定跳远、实心球、引体向上或双杠臂屈伸(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篮球“∞”字绕障碍往返运球(男)、排球发球(女),由考生任选,即每位考生必须在这两类项目中参加三个项目的考试,市区学生参加游泳考试并确认成绩的,则只需参加二个项目。考试项目可由学生在考试现场选定参考,但选定后不得更改,考试项目的顺序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考试计分:每个考项采用等级计分制,每项满分为10分,三项总分为30分。每项设A、B、C、D、E、F六级,达A级者得10分,达B级者得9分,达C级者得8分,达D级者得7分,达E级者得6分,E级以下为F级,得5分。每位考生按三个项目实际得分计入体育考试成绩(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成绩由体育平时成绩和体育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的考核办法按苏教体卫艺[2009]3号文执行,平时成绩的抽测工作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4月上旬组织,抽测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为必测项目)和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借读的初中毕业生返回原学籍所在地参加体育考试的体育平时成绩由借读学校给出,借读学校出具证明;在苏州大市范围以外借读的初中毕业生返回苏州市参加体育考试的,体育平时成绩按在体育考试中增加一个选测类项目的成绩计算。)

  3.因伤、病、残而不能参加部分或全部三个项目考试的考生,可由家长书面提出减试(即不参加部分项目考试)或免试(即不参加全部项目考试)的申请,并附学生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需有原件和复印件),经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由学校汇总后在开考前15天,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原件退还家长,复印件留下),由学校在校内张榜公布(含免、减试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减免试项目等)。对个别身体特别肥胖或矮小的学生,也可办理减免试手续。凡减试一个项目得6分,免试学生得18分。身体残疾的学生(提供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残疾人证明),可申请办理免试,成绩按30分计。

  四、因故缓试的办理

  凡因故(如女生例假)要求缓试者,考试当天在考点办理申请缓试手续(学校认可,并统一办理)。对缓试的学生给予一次性缓考,时间在考试全部结束后约一周进行(具体日期由各地自定),缓考按正式考试要求进行,考生成绩按缓考实得分计。若考生在规定缓考的日期内因故仍不能参加考试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复查确认后,可申请办理免试手续。凡无故缺考者,以0分计。

  五、考试的组织实施及要求

  1.市区学校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负责组织实施,基教处和市招办协助;各市(县)及吴中区、相城区学校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当地教育局相关科室和招办组织实施。

  2.要切实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均应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并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现场监察队伍,对体育考试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考试工作严密、严格、严肃、安全、有序地进行。

  3.考试中应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选聘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责任性强、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考前对考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熟悉考试方法及过程;未经培训不得担任考务工作。

  4.各地体育考试考点的确定,应尽可能相对集中,选择交通便利、场地设施条件较好的学校作为考点;有条件的地方可送考上门。考场必须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考务人员应持证上岗,尽心尽职,坚守岗位,不得串岗或离岗。

  5.要认真做好考试的后勤保障和安全工作。苏州市区各中学必须安排专车接送考生参考;各市(县)、区应在总结往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试的组织工作;考场要配备医务水平较高的医生若干名,并配有氧气等必要的急救药品,做好考场的救护工作;学校和考务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确保考前、考中和考后平安无事。

  6.考试的场地、器材必须在考前经严格丈量、校验后方可使用。考试用绳,统一使用我局指定的,并有特殊标识的体育考试专用短绳;考试用实心球,球重2千克,球的直径大小等要求,在市(县)、区内应统一。

  7.考试每天分上、下午两个单元进行,每个考生的三项考试必须在同一单元完成;若因天气或其他原因中断考试,不能在同一单元内考完三项时,已考的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经考点主考同意后另行安排考试时间。

  8.考生每一项目参考开始后,未经考务人员认可不得自行中断考试,否则作自行弃考处理。

  9.要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政策透明度。各校必须将体育考试的有关规定、要求、方法、标准等及时告知每一个考生,让每一个学生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参加考试。

  10.在考试前,各地要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的体检工作,摸清考生的身体健康情况,特别是对有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的考生,要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不能隐瞒病情,实事求是地申请免、减试,共同把好安全关,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六、体育考试收费

  按有关规定,标准为每生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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