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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大全(6)

2011-11-17 09:40:00中考网编辑

  (2)录取方式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批次

  提前录取——包括师范教育、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普通高中艺术类。其中师范教育和普高艺术类不得兼报。

  师范教育。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实行统一提前录取,考生只可填报一所学校。

  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采用不填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录取,采用先划定艺术专业合格线,后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

  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统招和择校二个部分)。

  第二批录取——五年制高等职业类学校。考生最多可填报统招志愿3个(其中包括1个艺术类志愿),每个志愿下面还可选择2个专业及专业服从。

  第三批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根据职业教育布局规划和学校办学能力,核定各校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采用开设招生专场的形式,集中组织,考生分批入场,现场递交申请,学校现场审核、考生现场确认、现场办理录取手续,现场发放录取通知书。实行学校全权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

  考生各批志愿均未录取时,市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未完成计划的学校采用向线上落榜生征求意见与适当降分相结合办法,组织录取。

  (4)加分政策

  ①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②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③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④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⑤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上述考生办理加分手续时(通知另发),考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相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和材料,学校集中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汇总,经市招生委员会审验同意,在苏州教育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后,由市招办统一办理加分手续。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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