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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第二批中考志愿录取规则

2011-10-18 10:39:43中考网编辑

  第二批录取规则

  (五年制高职、苏州技师学院)

  ①报考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经报考学校专业加试合格,并将所报志愿填在第二批次的五年制高职(艺术类提前)志愿栏内;报考五年制高职普通类学校的考生,需将所报学校填在第二批次的五年制高职一至二志愿栏内。考生须考虑所报考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进行填报。具体参照1.《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2.相关学校对有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苏州技师学院(校本部)面向市区招生的五年高级技工班、七年技师班的招生仍纳入第二批次与五年制高职同批填报志愿录取。该校上述班的招生学生毕业时颁发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和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②五年制高职的录取方法与普通高中基本相同。录取时按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1:1.2的比例,将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由学校依据专业计划、考生专业志愿、考生成绩、考生身体状况等确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并将未被录取的考生档案退回市招办,参加下一志愿(批次)的录取。如考生所填专业未能录取,则根据学校各专业计划完成情况,对专业服从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举例说明】

  某考生填报第一批学校的志愿分别为:一志愿统招A学校和择校A学校;二志愿统招B学校和择校C学校;三志愿统招D学校和择校E学校;本批次的最低投档控制线为600分,该考生成绩总分为605分。由于该生的录取总分达到了本批次最低投档控制线,于是,就按其一志愿将其档案投向一志愿统招A学校。A学校拿到报考本校一志愿统招考生的档案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如果A学校按统招计划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620分 (此620分就是A学校统招计划的最低录取分),该生虽然达到了本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但由于达不到A学校统招录取的最低录取分,就不能被A学校统招录取。该生只能参加一志愿A学校择校录取。

  在操作一志愿择校志愿的录取过程中,先剔除已被所有学校一志愿统招录取的考生,然后将填报一志愿择校A学校的所有考生档案整理并投向A学校。A学校拿到考生档案后,按择校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如果A学校按本校择校计划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608分(此608分就是A学校择校计划的最低录取分),则该考生达不到A学校择校录取的最低录取分,也不能被A学校择校录取,该生只能参加第二志愿统招B学校和择校C学校录取。该生能否参加B学校二志愿统招部分的投档录取,要看B学校是否有剩余统招计划,如果B学校一志愿已完成了统招计划,就不再接受填报二志愿统招的考生;如果B学校一志愿未完成统招计划,则按剩余统招计划进行统招二志愿投档。同理,如果C学校一志愿已完成择校计划,也不再接受填报二志愿择校的考生。三、四志愿统招录取和择校录取的操作与二志愿的统招录取和择校录取的操作办法相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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