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21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应届艺术类毕业生(书法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对书法专业学习具有浓厚的兴趣,且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3日—24日
2.报名方式: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
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自行下载打印,于6月24日下午5:30之前将纸质“自主招生报名表”一份、中考准考证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书法作品一幅,交至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教育处。
(二)资格审查
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中成立评审小组,评审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初审合格名单,结果于6月26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网站公布。初审合格者可通过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服务平台(https://www.zzzs.edu123.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特长评定及面试
1.文化测试
考试科目:数学(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00
注重基础知识考察,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全面考察学生学科素养。考察范围不限初中课程标准范围,但不涉及初中奥数等任何与奥赛有关的内容。
2.特长评定及面试
时间:6月27日下午14:00—17:00
6月28日上午8:30—11:30
特长评定及面试同时进行(满分100分)。特长评定及面试侧重考评专业兴趣及潜质、专业技能、专业素养等。
考生需自带书写工具参加特长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