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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最高限价出炉

2015-11-12 14:31:41庄里庄外

  经听证程序后报省政府决定,我省延续了16年的公办高中学费将上涨———设区市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由原来的300元涨至最高限价10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由250元涨至最高限价800元。近日,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此《关于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最高限价)的通知》。

  学费涨价虽然不是什么好事,但还是得告诉周围的人啊~~

  设区市一般高中学费最多收800元

  据悉,为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促进公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了河北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最高限价)。

  按照新的政策,设区市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在县镇办学的设区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价10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价800元;县镇(含农村)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价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价600元。

  河北省上次统一制定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是在1999年。其中,重点高中(现省级示范性高中)在设区市市区的学校学费每生每学期300元,一般高中在设区市市区的学校学费每生每学期250元;在设区市市区以外的学校每生每学期25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200元。

  目前,河北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石家庄、保定、张家口三市执行的是1999年省定统一标准。承德、邢台、沧州、邯郸、秦皇岛、衡水、廊坊七市执行的是2000—2006年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我省一般高中学费大部分在每生每学期200—300元之间,示范性高中学费大部分在每生每学期300—450元之间,最高的承德市第一、二中学为每生每学期600元。唐山市自2008年秋季起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费(不含择校生)。

  另外,体育、艺术等特色普通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附设的体育、艺术班的学费标准,可在相应档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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