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高中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市教育考试院:
为做好2015年高中段教育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对高中段教育招生政策要求以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5〕3号)精神,按照全市职普比42.9:57.1的比例制定我市今年高中段教育招生计划。现将此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落实计划提出具体要求,望一并执行。
一、严肃纪律,确保招生计划刚性要求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是根据各县(市)、区和局直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资源状况,在充分合理体现各学校招生诉求的前提下确定的,计划一旦下达,禁止任何学校突破招生计划。按照省厅学籍管理和相关政策要求,市教育局将招生计划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上报计划数从后台设置产生学籍编号,超计划招生不能产生学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直各学校要严格要求,确保按计划招生,对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单位承担全部责任。2015年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学校年终考核内容。
二、严格控制班容量,杜绝大班额
今年我市把严控班容量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一项重要内容,大班额现象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发展,也剥夺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给教师增加了工作负担,损害了师生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也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此,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直各学校要把控制班容量、杜绝大班额作为当前招生工作的一项重大责任对待,要按照省、市有关班额要求,严格控制班容量,提倡小班化。
三、关于分配生计划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将在我市的中考政策确定后另行下达。
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相关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招生,杜绝一切违规现象发生。
附:2015年石家庄中考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