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石家庄市初中毕业与升学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
一、考试对象与时间
考试对象为:石家庄市参加2014年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
考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4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以市教育局正式通知为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时间每生10分钟。
二、考试内容与分数
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主要考试学生物理、化学、生物课程规定的实验操作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考生以考点为单位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做签,比例为2:2:1,具体考试科目由考生在考试现场抽签决定,分数以满分10分直接计入考生中考成绩总分,实验操作毕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三、考试命题与试卷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制定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印制试卷。
四、组织实施
(一)市内五区、高新区所属学校、其他县(市)、区报考市属示范性高中及音体美类考生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委派主监考,其他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届时,市教育局将选派人员,对各县(市)、区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二)市直学校、厂矿学校、私立学校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社会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排考试。
五、具体事项
(一)合理设置考点考场
1.为保障考生安全,减轻考生负担,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从实际出发,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设置考点。作为考点的学校,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装备要达到省规定的“基本要求”标准,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等须统一标准,数量充足。
2.每个考点根据考生数量和考试科目,设置足够的考场,并设有考务办公室、考务人员休息室、试卷保管处、后勤组、保卫组、考生点名处、考生准备室等。
3.各考点要在校门口悬挂“2014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升学考试XX学校考点”横幅;在校内醒目处张贴《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和处罚》等规定;存车处、饮水处、厕所、医务室、点名处等要有明显标志,要适当张贴标语口号,为考生创造一个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
4.每个考场根据考题数目要准备好充足的实验台和实验器材。凡是在考试中需要不断更换的实验器材,须存放一定数量的备品。实验台上要写明考试题目、要求及实验器材,并标出试题号,同时要准备好与试题相应的签号,供考生抽签使用。
5.各考场要划定5米以上警戒线,并设有明显标志。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所有考务人员须佩戴胸卡。
(二)认真遴选考务人员
1.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点、考场数量统一组织考务人员,按照一名监考人员监考一名考生的原则确定监考人员,各考场主、监考人员具体数量:物理、化学每考场设主考1名、主考助理2名、监考24名;生物每考场设主考1名、主考助理1名、监考12名,考试之前对主监考人员统一组织业务培训。
2.各考点设置标准及工作职责。
各考点设考点主任1名,由县(市)、区教育局委派,全面负责考点工作;考点副主任1名,由考点学校的校长担任,协助考点主任组织、实施本考点的考务、后勤等工作;实验教师1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用的实验器材;司铃1名,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点名、登记人员5名,负责组织考生按顺序点名、抽签定考试科目和登记;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临时伤病进行急救;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护考点秩序;
3.各考场设置标准及工作职责。
各考场设领考员1名,负责引导学生按时进入和退出考场,掌握学生缺考情况并及时与主考联系;抽签员1名,负责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试题目;
(三)认真做好考试过程管理工作
1.非考点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按考试日程安排准时到达指定考点,考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离开考点。
2.每场开考前10分钟,由领考员引导点名后的考生到达准备室,并再次点名核对,开考前3分钟由领考员将考生领入考场门口抽签,确定考试题目,考试结束后,领考员立即引导考生离开考场警戒区。
3.考生入场后,按题签对号入座,并将题签放于实验台左上角,在评分表和实验记录单上如实填写县(市)、区、考点、学校、姓名、中考报名号,由监考人员检查考生的题签号、准考证。考试信号发出后,由主考宣布考试开始,监考按评分表为考生评分,终止考试信号发出后,主考宣布考试停止,考生立即携带准考证退场。
4.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将考生实验记录单和评分表签字后交主考,由主考助理认真核对扣分原因和评分结果,填写成绩汇总表和考场报告单,经主考验收无误后签字,分别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装订、装入试卷密封袋密封,试卷密封袋上写明考点、考场、学科、人数;半天考试完毕后,将试卷密封袋交考点试卷保管处;全天考试结束后,由试卷保管员将试卷密封袋交县(市)、区教育局。
(四)认真做好成绩登统工作
市内五区、高新区所属学校、其他县(市)、区报考市属示范性高中及音体美类的考生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登统,其他考生由各县(市)进行登统,成绩登统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学校、一份交县(市)、区教育局留存、一份报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五)其它事项
1.成立2014年初中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2.因病、因事等不能参加考试者,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前申报,经批准后,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指定时间参加补考。
3.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参加报名和考试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2014年初中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实施细则,保证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人员落实要到位,职责落实要到位、各个环节要到位,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三)为防止考场舞弊事件发生,本考点监考人员不得监考本校考生。要严格考试纪律,遵守考试规定,在考试过程中,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视情节轻重,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
(四)为保证实验操作考试过程药品标准一致,考试所用药品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购置,各考点要妥善保管好考试药品,要有专人负责,实行“双锁联管”制度,严防实验药品泄露、流失,严防发生药品安全事故,同时注意交通安全,加强考场医疗救护,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严防伤害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