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崇明中学“提前招生录取”方案
2018-05-15 10:52:13BUTI_SUN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获得市“推荐生”资格、志愿填报本校的上海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2)学习品质优秀,学业成绩优异,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
(3)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4)心理健康,自理能力强,有较强的合作交流能力,适应寄宿制生活。
2.招生办法和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5月12日10:00至14日10: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网上填报志愿,并于5月14日14:00至15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5月26日10:00至27日12:00考生可在该网站查询推荐生第一、二志愿预录取情况;5月29日10:00至5月30日12:00,未被第一、二志愿预录取的推荐生可在该网站填报征求志愿。5月31日10:00至6月1日12:00,预录取征求志愿推荐生。
(2)材料审核: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组织面试:凡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推荐生均需参加面试,学校将于5月19(星期六)日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敬请关注崇明中学校园网公告或扫描二维码。
(4)预录取:学校将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和面试情况,按照我校在各区推荐生招生计划数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