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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金山中学“提前招生录取”工作方案(2)

2018-05-15 10:48:13BUTI_SUN



  1.招生要求

  (1)基本素养

  遵纪守法,诚实可信,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有良好的合作交流能力,有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心理健康。

  (2)学业情况

  有强烈的求知欲,有较强的自读自研能力,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大学习潜力。

  (3)个性特长

  具有某方面的特长,并在市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得等第奖。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①在初中阶段获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的学生,学习综合成绩特别优秀;

  ②在初中阶段获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2.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5月12日10:00至14日10:00,学生必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以“金山中学”作为自荐志愿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于5月14日14:00至15日16:00在初中学校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2)在确认成功填报我校后,学生按相关要求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投递材料。我校将组织力量审核学生的自荐材料,确定初审合格者名单。

  (3)5月18日左右,将在我校网页上公布通过初审可以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及面试的时间、要求等(不再电话或书面通知)。

  (4)5月19日(周六),我校举行面试。我校将根据面试成绩、考试成绩或初三阶段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预录取名单(名单将公布在我校网页上,不再电话或书面通知)。

  (5)按照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节点组织考生签约(签约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我校网页,不再电话或书面通知),并将签约后的预录取自荐生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公示。

  (6)7月,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被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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