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提前招生录取”方案
2018-05-15 10:09:29BUTI_SUN
一、招生对象
具有上海市2018年中考报名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
1.综合素质优秀
德智体美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优秀;初中阶段曾获得市级、区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等个人荣誉称号;担任过区级及以上学生群团组织负责人。
2.特长发展优势
初中阶段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辩论、科技创新、艺术及学科等竞赛奖项,或参与社会实践、课题研究等相关成果展示者。
3.法治意识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