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实验学校“提前招生录取”方案(2)
2018-05-15 09:52:19BUTI_SUN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①5月12日10:00至14日10:00,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②同时还须登录上海市实验学校网站,填写“提前招生录取”推荐学生信息表。
③5月14日14:00至15日16:00,考生还需对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2)选拔方式
①学校在审核第一志愿考生材料后,5月19日(周六)组织综合素质面试,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初三阶段《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原件)、获得各类竞赛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证书(原件)。根据招生计划,经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择优录取网上签约;
②如果“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予以录取,如计划未完成,则根据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安排,做好二志愿及征求志愿的录取工作;
③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公示;
④7月10日至11日,学校根据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线上考生。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