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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川沙中学“提前招生录取”方案

2017-04-25 10:27:40BUTI_SUN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初中阶段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须达到优良;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能。

  (2)学习成绩优秀: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经考生所在中学确认推荐的学生,于5月13日10:00至5月15日10:00前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同时,请于5月13日10:00至5月15日10:00前登录川沙中学网站,网上填写《川沙中学2017年推荐生信息登记表》,并下载打印、就读学校盖章。面试时,将此表、不少于300字的自我陈述、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一并上交。

  (2)选拔办法:

  若第一志愿报考川沙中学的人数少于录取计划数,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预录取。同时,按照规定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若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录取计划,则组织面试,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经集体讨论确定预录取名单。推荐生预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学校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公示。预录取推荐生参加2017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若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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