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体测项目视力测试方法
一、测试器材
标准对数视力表。
二、测试条件
视力表悬挂高度使5.0行视标与多数受检者的双眼呈水平位置。视力表照度约300~500勒克斯。
三、测试方法
1.受检者在距视力表5米处站立,用遮眼板将左眼轻轻遮上,先查右眼,后查左眼,均为裸眼视力。
2.可先从5.0一行视标认起。如果看不清再逐行上查,如辨认无误则逐行下查。要求对每个视标的识别时间不超过5秒。规定4.0~4.5各行视标中每行不能认错1个;4.6~5.0各行视标中每行不能认错2个;5.1~5.3各行中每行不能认错3个。超过这一规定就不再往下检查,而以本行的上一行记为该受检者的视力。
3.如5米处不能辨认视力表最上一行视标时,令受检者站立于距视力表2.5米处或l米处进行检查。所得视力值应分别减去校正数值0.3或0.7后,记为该受检者的视力。
例如,某受检者在5米处不能辨认最上一行视标,令其在2.5米处检查。所得视力为4.2,则4.2-0.3=3.9,该受检者视力即为3.9;某受检者在5米和2.5米处都不能辨认最上一行的视标,令其在1米处检查。所得视力为4.2,则4.2-0.7=3.5,该受检者视力为3.5。
5.视力记录方式:将受检者的左、右眼裸眼视力分别记入相应方格内。
例如,某受检者的左、右眼裸眼视力分别为5.0和4.6。应在与“左”对应的方格内填入“5.0”,在与“右”对应的方格内填入“4.6”。
四、注意事项
1.检查视力前,应向受检者讲解检查视力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取得他们的配合。配戴眼镜者应摘去眼镜(包括隐形眼镜),检查裸眼视力。
2.检查如采用自然光线,应选择晴天,在固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以便前后对比。
3.检查前不要揉眼,检查时不要眯眼或斜着看。检测人员应随时注意监督。
4.用遮眼板时,检测人员要提醒受检者不要压迫眼球,以免影响视力。
5.不宜在长时间用眼、剧烈运动或体力劳动后即刻检查视力。至少要休息10分钟以后再做检查。检查若在室内进行,受检者从室外进入后也应有15分钟以上的适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