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站 中考网-上海站

统一报名结束后,哪些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名?如何办理手续?

2013-08-15 10:02:31上海教育

 4.统一报名结束后,哪些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名?如何办理手续?

  根据沪教委基〔2012〕67号文件规定,在中招统一报名结束后办理出本市常住户籍的初三学生,或办出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可以提出补报名申请。

  上述两类补报名对象,最迟须在5月17日前持有效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向学校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招生部门审核同意后,于4月8日或5月17日进行补报名。

相关链接:

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问答——招生录取

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问答——学业考试及招生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热点专题 更多
进入热点专题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