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免费营养午餐
2012-10-16 09:35:13刘晶晶
上海中考网10月16日:市教委、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对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农村家庭(父母一方或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含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营养午餐。
本市户籍农村家庭学生可在每学期开学初需向学校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含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每学期开学初需向学校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帮困助学券原件,享受免费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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