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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2012学年主要教育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2012-09-24 09:35:11佚上海市发改委 上海市教委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中考网9月24日: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规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对2012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集中公示。

截图为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截图为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

  列入公示的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本市民办高校学费收费标准。本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保持稳定;继续执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政策;全面取消公办高中学生择校费、借读费;继续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高中教育代办服务性收费明确为教学、代收、生活三大类共17项费用,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明确为保育、教育和其他三大类共11项,并控制收费标准;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政策。

  各有关学校应严格按照本市教育收费公示的要求,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学生及社会全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内容。市民如遇到相关收费问题可通过上海市价格投诉中心12358热线或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62555906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对收费政策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对于此次公布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市民可通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网站(www.shdrc.gov.cn)、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上海市财政局网站(www.czj.sh.gov.cn)进行查询。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2012学年本市主要教育收费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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