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市公办高中择校费全面取消 市民可举报
2012-09-03 10:02:25任翀
上海中考网9月3日: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对2012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集中公示。
列入公示的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本市民办高校学费收费标准。本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保持稳定;继续执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政策;全面取消公办高中学生择校费、借读费;继续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高中教育代办服务性收费明确为教学、代收、生活三大类共17项费用,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明确为保育、教育和其他三大类共11项,并控制收费标准;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政策。
对于此次公布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市民可通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网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市民如遇到相关收费问题可通过上海市价格投诉中心12358热线或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62555906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对收费政策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