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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2-03-20 16:04:09佚名

  2012年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
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以及《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体〔2012〕8号]文件精神,顺利实施2012年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安排

  ㈠考试日程
  4月14日和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各校考试顺序经抽签决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月20日下午3:00~4:30为缺考者补考时间。若遇雨天,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游泳项目考试日期为4月7日(风雨无阻,各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缺考者补考日期为4月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㈡考试地点
  上海市延安中学(上海市茅台路1111号),游泳项目考试地点为长宁温水池(上海市愚园路1041号)。

  ㈢考试项目
  体育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每位考生应参加以下四类项目的测试。

  1、第一类项目
  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生200米、女生200米)。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上述项目测试的考生,允许其申报后,在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项目中另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项目重复)替换第一类项目参加测试,其成绩以实测项目的成绩分值计算。

  2、第二类项目
  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3、第三类项目
  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4、第四类项目
  篮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第一类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后在另三类项目中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项目重复)替换第一类项目参加测试,其成绩以实测项目的成绩分值计。

  二、考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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