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沪中职校细则出台
2011-12-28 09:36:37陆梓华
上海中考网12月28日:2012年本市中职校将继续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市教委日前公布了相关报名细则。
根据规定,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父母一方须持有农民身份证明(通过父母的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父母的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与父母的合法关系);
■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证明;
■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考生须于2012年4月9日至4月27日报名(因各种原因未统一报名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2年5月17日至18日办理补报名手续),全市每个区县均设招生考试报名点,考生可就近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上述材料和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英寸报名照2张。
根据市教委公布的报考细则,填报志愿时,考生可选择1所学校2个专业。招生入学考试参照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要求进行,共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总分为450分。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学校录取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