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学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费4600至2.8万
2011-08-30 09:47:31宋杰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昨日联合对2011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集中公示。继续执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政策。
列入公示的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本市民办高校学费收费标准。今年,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基本与去年持平。其中,普通高中学费按照一般高中、区重点、市重点和高级寄宿制高中四等,分别收取900元到2000元不等。同样按这四种标准分类,公办高中择校费从4600元至2.8万元。高校方面,全日制普通高校学费一般专业每学年5000元,民办高校一学年学费在10000元到22000元不等,其中艺术类普遍较高。
各有关学校应严格按照本市教育收费公示的要求,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内容。市民如遇到相关收费问题可通过市价格投诉中心12358热线或市教委热线62555906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
对于此次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市民可通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网站(www.shdrc.gov.cn)、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上海市财政局网站(www.czj.sh.gov.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