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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学年上海教育收费项目标准集中公示

2011-08-30 09:38:17王婧 董川峰

  新学期即将开学,家长可上网查看2010年各项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记者昨天获悉,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对2011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集中公示。

  中小学:收费稳定持平

  今年,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基本与去年持平。其中,普通高中学费按照一般高中、区重点、市重点和高级寄宿制高中四等,分别收取900元到2000元不等。同样按这四种标准分类,公办高中择校费从4600元至2.8万元。

  今年,本市继续执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政策。同时,继续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高中教育代办服务性收费明确为教学、代收、生活三大类共17项费用,并控制收费标准。上海还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补助。

  大学:艺术类专业领涨

  与2010学年相比,部分民办高校调高了学费标准。比如,上海杉达学院2011学年艺术类最高16000元,其它最高1500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3000元;上海震旦职业技术学院的艺术类最高13000元,比上一学年调高1000元;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等学校都在2011学年特别标出艺术类最高12000元或13000元,而上一学年统一最高10000元。

  市教委表示,凡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收费标准低于正式公示标准的,按招生简章公布标准执行;招生简章公布的收费标准高于正式公示标准的,按正式公示标准执行。

  市发改委要求学校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内容。市民如遇到相关收费问题可通过市价格投诉中心12358热线或市教委热线62555906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对收费政策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市民还可通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网站(http://www.shdrc.gov.cn/)、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hmec.go..cn/)、上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czj.sh.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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