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高中阶段招生不得限制或代学生选志愿
2011-05-06 09:31:38苏军 焦苇
昨天,市教委就加强2011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监察工作提出明确意见,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和健全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加强对各类招生工作的监督。
意见还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计划,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不得提供虚假宣传材料。学校不得限制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不得违规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的考生,不得跨越区县中招办自行招生录取。
文:苏军 焦苇/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