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入户不涨价,沪中职将招随迁子女6000名
上海教育新闻网记者:从上海市教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2011年,本市将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计划招收随迁子女6000名,纳入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外省市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需在沪就读两年
据了解,本次招生的对象必须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且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对象还需同时满足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须持有农民身份证明;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证明;并且有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报名点将在招考热线公布
据悉,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1所辖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为本区县随迁子女招生考试报名点,并负责向辖区内有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公布,同时委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在“上海招考热线”上向社会公布。符合招生条件的随迁子女,需携带上述相关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两张,于2011年4月20日至29日到各区县的报名点办理招生考试报名手续,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的考生登记号共七位(由招生录取系统自动生成,),第一位N表示随迁子女;第二、三、四位表示报名点学校代码;第五、六、七位表示报名流水号。
考生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可在报名时任意选择1所学校的2个专业作为意向志愿,按要求填入《报名表》“意向志愿”栏中。
7月8日、9日填报正式志愿
据了解,招生入学考试科目分为: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学校录取依据之一。
考生需于7月8日-9日持成绩单、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到填报的意向志愿中职校填报正式志愿,确因特殊情况可持“成绩单”、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另选一所中职校填报,但必须符合该学校的招生要求。
考生在填报正式志愿时应填写《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表3),经考生和家长签字后确认后,将成绩单与登记表上交招生学校,作为招生学校录取依据。
招生学校必须于7月10日将录取结果告知每一位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
此外,7月11日起联合工作小组将会把尚有招生计划余额的学校名单统一公布在“上海招考热线”上,凡未被录取并符合招生学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于7月12日-13日向尚有招生计划余额的学校提出补填志愿申请,由招生学校自主录取。
被录取随迁子女户口不迁入录取学校不涨价
被录取的随迁子女户口一律不迁入录取学校。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缴费,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学生毕业后,对要求就业的毕业生,学校组织向用人单位推荐,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对要求报考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按照教育部和本市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文:徐佳晨/上海教育新闻网